壹、依據: 102年8月6日苗栗縣特殊教育學生鑑定及就學輔導會會議審議通過
貳、類別及對象
1.資優教育方案鑑定安置: 創造力、領導能力、其他特殊才能。設籍本縣就讀國民小學三至五
年級學生,由專家學者、指導教師或家長推薦具有資賦優異特質,並檢附具體資料。鑑定報
名時間為102年11月5日及6日。
2.藝術才能資賦優異鑑定安置: 音樂資優、美術資優、舞蹈資優。由各設立藝才班學校推薦列
冊,或參加國際/全國競賽前三名者。送件審查時間為102年11月5日及6日。
3.一般智能資賦優異鑑定安置: 設籍本縣就讀本縣國小二年級之學生,由專家學者、指導教師
或家長觀察推薦具有資賦優異特質並檢附學習特質與表現卓越之具體資料。初選鑑定報名時
間為103年2月25日及26日。
参、主辦單位與承辦單位聯絡人:
1.苗栗縣政府教育處特教科詹惠萍科員 037-559704
2.苗栗市福星國小特殊教育資源中心陳芊伃老師037-277555
出處:竹南國小 最新公告(輔導室)
http://163.19.155.151/school/pub/index_show.php?fr=i&flag=1&id=5180&selpage=6&selpart=0&prgid=150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